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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方案
A6238 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投稿:吴咲呓 全文5013字25片
中共XX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为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XX省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共XX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及《中共XX县委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原则
(一)坚持高举旗帜、向党中央看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六)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重大决策一般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决策咨询、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
二、议事决策事项
(一)重大事项
1、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决定召开县委全委会、县委其他重要会议及有关事项。对拟提请县委全委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3、……
7、对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党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业园区党工委和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人民团体党组请示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8、定期召开议军会议,对党管武装、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建设、双拥共建等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9、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及时研究对策,作出处理决定,并向市委报告。
(二)重大项目安排及资金使用
1、关于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方面,研究决定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研究决定政府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变量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或投资概算超批复的项目。
2、……
(三)对应当由县委常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县委常委按照分工可以决定的事项、下一级党委(党组)能够自行决定的事项,不列入常委会议事决策范围。
三、议题确定和材料准备
(一)常委会议题由县委常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协党组书记提出建议,县委书记确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向县委的请示报告需列入县委常委会议题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协党组的议题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党组书记提出,县政府党组的议题由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的县委副书记提出;工业园区党工委的议题由园区党工委书记提出;县委部委的议题由县委分管常委提出;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人民团体党组的议题由分管、联系此项工作的县委常委提出。县委常委对分管、联系工作中需报请常委会审议的重大问题,在认真研究酝酿形成比较成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人民团体党组需报请常委会审议的重大问题,经分管(联系)的县委常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后以正式文件报送。需要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可以先召开书记专题会议进行酝酿。
(二)……
(五)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事项,涉及到项目安排、资金支持、机构编制和评比表扬、庆典论坛内容的,由议题承办部门(单位)主动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并提供有明确答复意见的复函。
(六)议题承办部门(单位)一般应在会前1个工作日向县委办公室常委办报送会议材料。汇报材料要言简意赅、格式规范,请示报告事项明晰。篇幅较长的须同时报送经精简压缩的汇报发言提纲。
(七)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事项,经县委书记同意,可以以书面形式在会前印送县委常委征求意见。
(八)遇重大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不能立即召开常委会会议决策的,县委书记、副书记或者其他常委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及时向常委会报告。
四、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
(一)常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由县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
(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进行充分酝酿。可先由县委书记和有关常委进行酝酿,也可由县委书记委托副书记或有关常委进行酝酿。应由常委会会议决策的事项,会前酝酿不代替常委会决策。人事任免事项,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的基础上,经县委书记与副书记,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分管纪检、组织工作的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县政协党组书记共同酝酿后向常委会提出。
(六)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事项,根据工作需要,会后由有关常委或县委办公室主任及时向缺席的常委通报情况。
(七)……
(十)常委会会议进行中,除县委办公室会务服务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议题承办部门不得擅自在会场向常委发放文件材料,确需增发的,须事先报县委办公室按程序请示同意后增发。需呈送紧急文件的,由县委办公室会务服务人员代为呈送。
五、会议纪要的制发
(一)常委会会议由县委办公室专人记录并起草形成会议纪要,经县委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县委书记审定后印发。
(二)会议纪要印发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县政协党组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可抄送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六、常委会会议决策落实
(一)……
(五)县委办公室将不定期检查规则执行情况,对不按规则执行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处理。
(六)本规则由县委常委会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商县委有关部委承担。
(七)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6年11月30日县委印发的《县委议事决策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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