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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方案
B5821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试点方案
吴咲呓全文2912字15片
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试点方案
为全面贯彻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农办《XX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目标
围绕“美丽XX·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对标“五清”“四件”整治标准,以木林村,XX、建设、白庙场镇整治行动为重点,深入开展乡村“五清”行动,集镇抓实“四件”事情,切实改变乡村、场镇“脏、乱、差”现象,营造优良的乡村、场镇人居环境。做到试点区木林村(麦冬科研示范园)家洁院净、水清岸绿、秩序井然。目前其它区域按照“五清”“四件”行动标准“有所管控、有所规范”,力争年内达到试点区水平。
二、试点内容
引导群众改陋习、树新风、扬正气,号召广大干部党员积极投入到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力争人居环境得到大幅提升。
(一)“五清”行动
1.路面清扫
清理全镇辖区内道路各类垃圾、杂草,及视线范围内的各类垃圾,清扫冲洗路面,清理边沟、培护路肩,落实“路长制”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合理利用公益岗位,落实保洁人员开展常态化保洁,确保道路路域环境整洁有序。(责任单位:各村(居)、相关企业、生态环境办)
2.垃圾清运
……
清理拆除违章搭建彩钢棚,遮阳网,以及其他违建房屋等,请县执法大队协助加大对违法建设拆除力度。维护梳理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确保各种线路有序美观。(责任单位:各村(居)、综合行政执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
(二)“四件”事情
1.整治街道秩序。规范户外广告、标牌、条幅、路标、宣传栏等户外设施,加大对小广告的打击度。对社区街道店招废旧、破损等情况,督促其限期拆除或更换。各社区要合理规划场镇停车点位,除划定停车位的场所外,其它地方不得随意停放车辆,场镇住户、商户门前车辆停放纳入“门前五包”责任制,按规定摆放整齐,统一方向停放,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社区)。
2.整治环境卫生。……
在两河口、望松路(芦溪界)两处我镇主要进出口,增设喷淋降尘实施,确保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治理。(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村、社区)
三、工作步骤
按照“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将我镇整治单位分为以下几类:
试点区:木林村(麦冬科研示范园),按照“准县城”标准落实“五清”“四件”行动。
第一类单位:以会仙路社区为中心,北至高速路出口,南至涪江印象美丽岛,东至芦溪镇(光明)分界线,所涉主要干线道路和场镇,主要是永红村(绵盐路-两河口)、团缘村(两河口-场镇-XX村界)、永和村(场镇-光明界)、XX村(团缘村界-美丽岛)、会仙路社区和涪江社区,对标试点区域木林村(麦冬科研示范园)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第二类单位:金翔村、红岩村、观鹿村、梓潼庙村、涪建村、干坝王村、木林村、团缘村、永和村、XX村、永红村、建设社区为第二类单位,按照“有所管控、有所规范”落实“五清”“四件”行动。
(一)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4月上旬)
……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4月28日前完成第一类单位整治工作,2024年11月前完成第二类单位整治工作)
第一类单位依照整治任务清单,对标试点区木林村(麦冬科研示范园),高水平完成“五清”“四件”行动。第二类单位按任务重点做好 “五清”、“四件”行动,按时完成整治内容,做到“有所管控、有所规范”。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
1.各村(居)成立巡逻队伍,加强监督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成立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织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两委为成员。负责本村(居)的“五清”“四件”行动,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机制建设。
……
(三)强化考核奖惩
把“五清”“四件”整治行动纳入年终考核,由生态环境办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进行专项考核。对年终考核排名靠前的村(居)给予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村(居),将由主要领导约谈并通报批评。
(四)强化宣传引导。
为调动全镇上下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积极性,通过告知书、横幅、展板、广播、微信群等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组织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动员群众,做好先锋带头作用,引导群众改陋习、树新风、扬正气,开展 “小手牵大手” (见附件)活动,落实门前“五包”责任书,号召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到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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