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息
- C2662 乡镇党委书记培训心11-20
- C2660 招商引资工作总结和11-20
- C2563 三年工作总结10-31
- C2562人大工作研讨发言10-31
- C2561 在领导干部培训班结10-31
- C2560 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10-31
- C2361 X委领导在干部宣布10-06
- C2360 x关于贯彻落实“高10-06
- C2325 作风建设工作方案09-30
- C2297 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09-27
热点排行
- A5340 “坚持政治建警 全09-12
- A5339关于印发《XXX机关“09-12
- 汇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08-15
- H10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清单07-06
- 2020年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合03-18
- B1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07-29
- A2736 关于切实加强党的领01-31
- A2962 2020年度党支部主题02-27
- A2898 “疫情”一线入党申02-23
- H63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存在07-17
计划方案
B3131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吴咲呓全文5612字29片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
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防控,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县政府决定从6月1日起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查责任落实、治思想松懈;查宣传教育,治薄弱环节;查隐患治理,治监管盲区;查措施落实,治工作虚化;查责任追究,治宽松软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半年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总体要求及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围绕各地、各行业领域的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和关键要害,层层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实抓细各项监管和防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
……
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和主要内容
此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是全县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电力和油气管道、城镇燃气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确保高危(高风险)行业企业一个不漏,检查覆盖面100%;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解决问题隐患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一)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和精细化工等5类安全风险大、事故隐患多的企业。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整治经营零售店“上宅下店、前店后宅”及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重点检查危险等级高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销售企业。
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属地镇乡(排在第一位牵头单位,下同)。
(二)……
(三)非煤矿山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整治情况,地下矿山建立及使用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情况;露天矿山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的情况,严格按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和时限进行建设,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以探代采、乱采乱挖、以包代管和无证施工等违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属地镇乡。
(四)……
(五)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文博单位和民族宗教活动等重点场所、消防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检查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农村火灾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严肃查处封堵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坚决防止火灾、踩踏等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民宗局、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属地镇乡。
(六)……
(七)工贸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达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企业是否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否组织演练,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的企业通风除尘设备设施是否完善、禁火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电气电路和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配置到位、安全检查是否到位等情况。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属地镇乡。
(八)……
(九)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以假期节日的集会、庙会、展销会等重大活动的安全管理为重点,加强人流动态监控。重点对商场、宾馆、学校、医院、敬老院(养老院)、寺庙、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网吧、酒吧、影院、展览馆、旅游景区、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突出检查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及完好情况、消防控制报警系统是否完好、应急照明设施配备设置是否合理且完好,应急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属地镇乡。
(十)……
(十一)城镇燃气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燃气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燃气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企业贯彻执行燃气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情况;各燃气经营企业对加气站(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管道天然气管网及用户用气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供应网点,非法从事液化气充装、添加剂作业、液化石油气钢瓶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使用报废气瓶、擅自排放残夜等危险行;天然气配气站、液化石油气灌装站、汽车加气站防火间距、压力容器检验、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安全监控装置设置及运行情况;餐饮店、场镇居民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私拉乱接燃气管线和违规使用燃气等情况。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属地镇乡。
其他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导考核,狠抓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严防事故发生。
三、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
从2021年6月1日起至2021年底,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15日)。各牵头部门、各行业管理部门、各镇乡(园区)要按照11个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自身安全职责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隐患排查阶段(2021年6月16日-2021年7月25日)。……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7月25日-2021年11月30日)。一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将整治贯彻于整个专项行动全过程。牵头责任单位对11项专项整治行动整改负责,务必抓紧抓细抓实,整改清单做到“五落实”( 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有具体措施和明显推进成效。二要加大执法检查和查处力度,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整改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及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三要按规定将执法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加大警示约谈、上限处罚、公开曝光力度。
(四)督导检查阶段(2021年7月25日-2021年11月)。……
(五)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2月)。全面总结行动,针对监管工作中的不足和企业事故防范中的问题,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四、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是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镇乡(园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工作落实,在全县形成强大声势。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附件1),统筹协调、全面推进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长由对应分管副县长担任,牵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配合单位为成员。各镇乡(园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领导,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严格对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县领导连乡包片”和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到工作压力。各分管县领导要主动深入一线明察暗访,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每月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全面自查自纠,做到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严格执法和责任追究。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执法人员因执法检查不严格,或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依法采取相应执法措施、降低执法标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媒体和群众监督。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对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利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在电视、广播等媒体开展3-5期安全生产专题宣传。
以上为免费阅读内容,如需阅读全文,请先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