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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963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访谈参考资料
2023-09-07 05:38:11         0  加入收藏    阅读本文需要支付:44.00

  B963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访谈参考资料


  吴咲呓全文8967字44片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访谈参考资料


  一、全县基本情况


  全县辖13个乡镇、183个村、79个社区,户籍总人口13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18.54万人,现有脱贫村107个、脱贫户27247户70421人、监测对象861户1688人,全县脱贫人口2023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10136.6元,较2022度增长10.89%。


  二、义务教育有保障情况


  (一)衔接政策制定情况


  中央和省市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后,我县出台了《关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在承接中央和省市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着重对政策进行了一些优化,如提出了优化教育布局调整,主要是基于我县小规模学校较多且生源在持续萎缩,学校教师配置不均衡,学校之间办学实力差异大,通过适度撤并小规模学校,能够进一步整合师资,发挥资源效益,让群众享受到公平而优质的教育。政策调整后,存在的风险就是学生上下学会相对变远,但我们通过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开通红领巾专车化解了风险。


  (二)历年全县整体义务教育巩固率情况


  2022全县整体义务教育巩固率为102.24%,其中一般户和脱贫户义务教育巩固率分别是102.33%、100%;


  2023年全县整体义务教育巩固率为101.46%,其中一般户和脱贫户义务教育巩固率分别是102.14%、100%。


  2021年至2023年脱贫户子女无辍学情况。2021年至2023年劝返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人数分别是3人、13人、8人,其中一般农户分别是0人、8人、4人,脱贫户分别分别是3人、5人、4人。


  (三)2023年教育资助政策调整情况


  2023年,我县严格落实摘帽不摘政策的要求,继续实施了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用好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没有减少资助项目,未作任何调整。


  上级政策调整的情况:


  1.四X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要求按照(X教函〔2017〕436号)文件精神,2023年及以后入学的学前教育幼儿不再享受据实减免保教费,仍可以享受500元/期减免保教费;2023年及以后入学的中职和本专科学生不再享受特别资助政策,仍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等国家现行资助政策,这些改变属脱贫攻坚期间已明确的内容,不属于现阶段的调整。省教厅等四部门(X教函〔2017〕436号)要求涉及全县脱贫户学生700余人,脱贫户无意见。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提高,本专科由原来的8000元/年调整到最高可贷12000元/年,研究生由原来的12000元/年调整到最高可贷16000元/年。


  三、医疗有保障情况


  (一)衔接政策制定情况


 ……


  (二)政策调整情况


  ……


  (三)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2022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35053人,脱贫人口参保57255人,一般农户参保80.5万人。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10.79万人。初判2022年脱贫人口参保比例不会下降。


  (四)大病保险政策


 ……


  (五)医疗救助政策


  人员类别/救助政策


  救助起付线


  (单位:元)


  救助比例


  年度救助限额


  (单位:元)


  特困人员


  0


  100%


  不限额


  低保对象


  0


  70%


  6000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0


  65%


  6000


  低收入家庭成员


  3000


  65%


  5000


  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7500


  65%


  5000


  救助对象三重保障后倾斜救助


……


  依申请救助对象


  ……


  (六)门诊慢性病保障政策


  1.门诊慢性病病种(26种)


  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结核病,糖尿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高血压Ⅱ期以上(合并有心、脑、肾损害),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帕金森病,银屑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严重精神障碍(以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为第一诊断的患者),慢性白血病(非放化疗),各种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心脏换瓣术后,心脏安置永久性起博器术后,风湿性心脏瓣膜病,类风湿关节炎,肾病综合征,癫痫,肝硬化失代偿期(酒精性肝硬化不纳入),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自身免疫性肝炎,阿尔茨海默病。


  2.门诊慢性病的申报认定


 ……


  3.门诊慢性病的报销


  ……


  (七)门诊特殊重症疾病


  1.疾病范围(13种)


 ……


  2.申报与管理


  参保人员患门诊特殊重症疾病,应及时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3.待遇享受与结算


  ……


  (八)“两病”报销政策


  1.“两病”范围


  “高血压”,指患者确诊为高血压,但不满足我市门诊慢性病“高血压二期以上(合并心、脑、肾损害)”诊断标准的患者。“糖尿病”指患者确诊为糖尿病,按照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文件规定的“1型和2型糖尿病”门诊慢性病享受待遇。


  2.保障对象


 ……


  3.认定程序


  ……


  4.保障待遇


  “高血压”患者在本市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的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 200元/人/年。


  四、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


  (一)衔接政策制定情况


 ……


  (二)政策调整情况


  改造对象、补贴标准、资金来源等3方面有调整。


  改造对象:由原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其他贫困户五类对象调整为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六类。


 ……


  2022农村危房补助标准


  1.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大排查”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1)D 级危房拆除重建:1-2 人户,每户补助 2 万元;3-4 人户,每户补助 2.5 万元;5 人及以上户,补助 3 万元。


  (2)统规统建:补助资金不超过 3.0 万元/户。


 ……


  2.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户拆除唯一土坯房新建房屋补助标准为:1.5 万元/户。


  3.其他贫困户、一般户拆除唯一土坯房新建住房,补助标准为:1.5万元/户。


  4.C级危房加固补助标准为:1.1 万元/户。


  2023年农村危房补助标准


  1.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D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2.5万元/户。


……


  资金来源:


  2016-2022资金来源为中省资金和县级资金。2023年资金来源为中省资金。


  调整后对脱贫人口住房安全无影响。


  (三)政策落实情况


  截止目前,221户全面开工,开工率100%,竣工85户,竣工率38.4%,资金拨付7户。


  (四)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情况


 ……


  五、饮水安全有保障情况


  (一)衔接政策制定情况


  针对水利部和省市相关配套文件,我县出台了《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实施方案(2023-2025)》,出台的县级方案是与国家、省的要求保持一致的。


  (二)政策落实情况


 ……


  六、社会保障(低保、特困)政策


  (一)衔接政策制定情况


  按照央、省出台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我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我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我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与国家、省要求总体保持一致,确定了渐退期为6-12个月,省、市已经建立低收入监测预警平台,结合我县实际取消平台建设变更为建立好低收入台账、运用好系统平台等。


  (二)政策调整情况


 ……


  (三)近两年政策落实情况


  近两年农村低保及低保兜底情况


  年份


  农保


  户数


  农保


  人数


  累计支出(万元)


  人均补差(元)


  低保兜底脱贫户户数


  低保兜底人数


  兜底金额(万元)


  兜底补差(元)


  2020


  16102


  26938


  6550.71


  202


  7071


  12805


  3236.89


  211


  2023


  15719


  25845


  6494.15


  209


  5803


  10336


  2763.03


  222


  1.2023年与2020相比农村低保和低保兜底保持总体稳定,保障人数略有下降,补差水平略有上涨。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脱贫户稳定脱贫后家庭人均收入稳定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6-12个月渐退期,逐渐退出低保。(主要是家庭务工收入稳定或新增家庭务工成员并保持收入稳定的,渐退期满后退出。)


  2.2023年6-12月新增低保766人,纳入监测110人,2023年全年新增低保纳入监测户265人。


……


  (四)城乡低保和特困救助的申报条件及程序


  1.城乡低保: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县城乡低保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城乡低保。其中农业户口申请农村低保,城市户口申请城市低保。根据核定的收入,城乡低保实行补差,以家庭为单位,不足到保障标准补足到保障标准。目前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10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10元。


 ……


  (五)2023年农村低保及脱贫人口低保落实情况


  1-12月农村低保15719户25845人。其中:脱贫户落实低保5803户10336人,脱贫人口低保人数占农村低保人数比例为40%。


  (六)监测户中落实低保和特困兜底情况


 ……


  七、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


  (一)衔接政策制定情况


  中央、省文件出台后,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意见》《X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县级审定办法(试行)》,优化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一)监测标准(2023年为人均纯收入6000元)


 ^


  (二)排查范围


  包括农村户籍人口以及实际长期居住在本辖区的农村户籍人口,含脱贫攻坚期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已转为城镇户籍的人口。


  (三)监测对象(3种类型)


  主要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种类型。


 ^


  (三)风险排查(5种方式)


  主要采取集中排查、自主申报、日常摸排、部门推送和关联监测五种方式进行。集中排查主要是按照省级统一部署,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集中排查;自主申报主要是由户主或户主授权他人,向村(社区)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日常摸排主要是由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网格员等基层力量通过日常走访,发现收集风险线索;部门推送主要是医保、卫健、教体、住建、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通过行业数据筛查、信息监测、调研督查等渠道发现可能导致农户返贫致贫的风险线索推送至乡村振兴部门;关联监测主要是通过新闻媒体、政务信箱、公共网络等渠道发现有返贫致贫的风险线索。


  (四)认定程序(7个环节)


  主要包括分析研判--信息核实--评议公示--复查审核--部门比对--县级审定--公告录入共七个环节。


  第一步分析研判主要是镇村两级根据集中排查、自主申报、日常摸排、部门推送、关联监测等渠道收集汇总的风险线索,适时共同组织分析研判,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核实名单。


 ^


  第四步复查审核主要是乡镇收集汇总各村(社区)上报的名单后,组织实地抽查,对存在疑问的进行重点复查,无异议的,召开党委会议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


  第五步部门比对主要是县级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将乡镇审核的名单反馈至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公安、人社、住建(房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信息比对。


  第六步县级审定主要是县级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将拟确定的监测对象名单,按程序报市乡村振兴局业务审核后,提交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七步公告录入主要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审定结果在监测对象所在行政村(社区)进行公告。乡镇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五)风险消除(4个步骤)


  按照评议公示--核查确认--复核审定--公告标注共四个步骤进行。家庭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的,确定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联系人半年后进行一次回访。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后,若新出现致贫返贫风险,按程序纳入监测对象。


  (六)帮扶措施(缺啥补啥,综合帮扶)


 ^要有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健康帮扶、教育帮扶等。


  (七)监测对象识别负面清单(7种情况不予以纳入)


  1.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工资收入持续稳定的,有作为企业法人在工商部门注册企业的、有年审记录、经营收入持续稳定;


  2.家庭成员有高价商品房、门市房等(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搬迁和拆迁建房)的,有高价载客汽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设备的,有大额存款或基金、股票、投资型保险等有价证券;


 ^


  7.整户长期(一年以上)不在本辖区内居住生活;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认定,特殊情况由村民民主评议认定,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综合研判,不搞“一刀切”。


  (八)分年度监测情况


  2021年度纳入监测情况:纳入监测户677户(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55户,边缘易致贫户522户);消除风险情况:消除风险户0户(其中:脱贫不稳定户0户,边缘易致贫户0户)


  2022度纳入监测情况:新增纳入监测户33户(其中:脱贫不稳定户5户,边缘易致贫户28户);消除风险情况:消除风险户663户(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53户,边缘易致贫户510户);未消除风险户47户(其中:脱贫不稳定户7户,边缘易致贫户40户,突发严重困难户0户)


  2023年度纳入监测情况:新增纳入监测户161户(其中:脱贫不稳定户31户,边缘易致贫户61户,突发严重困难户69户,风险再标注10户);消除风险情况:消除风险户0户(其中:脱贫不稳定户0户,边缘易致贫户0户,突发严重困难户0户);未消除风险户208户(其中:脱贫不稳定户38户,边缘易致贫户101户,突发严重困难户69户)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监测对象861户1668人,其中:已消除风险653户1262人,未消除风险208户4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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