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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材料
C2152关于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处理流程
吴咲呓 全文3791字20片
一、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根据《XX县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以下简称《制定办法》),XX县党内规范性文件是指县委和园区党工委、县纪委、县委各部门、各镇乡党委在履职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文件,包括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指导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文件。
二、党内规范性文件的主要特征
党内规范性文件的主要特征是判断一份文件是否属于党内规范性文件的重要依据。
(一)普遍适用性。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绝大多数党员和党组织普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
如:《中共XX县委关于制定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二)反复适用性。在一段时间内(一年以上)持续有效,可以反复适用。
.......
如:《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的通知》,就县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出具体要求,是管理外部事务,属于党内规范性文件;《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办工作差错台账制度〉的通知》,就县委办内部工作提出要求,属于机关内部工作管理制度,不是党内规范性文件。
三、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从狭义上讲,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主要包括起草、审核、签批、发文等环节。从广义上讲,还包括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清理、评估、解释、修订等工作。
(一)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要求
格式、逻辑和用语符合规范。 .......
应当深入调查研究。 .......
注意与我县现行党内规范性文件相衔接。 .......
充分征求意见。起草部门和单位在起草党内规范性文件草案过程中,如果发现草案中规定的原则规则、制度安排、政策措施和机构、人员、经费、项目等保障条件涉及其他部门和单位工作范围的事项,应当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经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上报上级领导同志审核,若上级领导同志意见不一致,应报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起草单位应当充分论证党内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必须经过起草单位法规(法制)工作机构和办公室审核、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作环节。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必须充分征求职能部门意见。
在党内规范性文件草案形成后,起草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草案的具体内容确定征求意见范围,凡与党内规范性文件草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原则上都应当征求其意见。其中,涉及全县党员利益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必要时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涉及面广、比较重要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草案,条件允许时应当征求党代表大会代表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征求专家学者的意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征求意见可采取书面形式或座谈会、论证会、网上征询等形式进行。相关职能部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必须做出书面反馈意见。书面反馈意见应当包括是否与涉及本部门职能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规章及上位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说明。对创新性政策措施,起草单位和职能部门应当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沟通情况需在制定说明中专门作出书面说明。
(二)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
依据《制定办法》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草案,由拟发文机关负责党内规范性文件工作的机关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
是否就涉及的重大政策措施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商;
是否符合制定权限和程序。
对存在问题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机构经批准可向起草部门和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如起草部门和单位不采纳修改意见,审核机构可以提出修改、缓办或者退回的建议,报请发文机关决定。
(三)县委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
(四)党内规范性文件的签发
根据《制定办法》,我县党内规范性文件由发文机关的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党政联合行文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联合签发,涉及重大问题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应当提请党委常委会或党委全体会议、党代表大会审议批准。需提请党委常委会或党委全体会议、党代表大会审议的党内规范性,起草部门和单位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个工作日前,将待审文件草案送拟发文机关负责党内规范性文件工作的机构初审。
(五)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
XX县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由县委办承担,具体事务由县委办法规秘书股负责。
适用范围
园区党工委、县纪委、县委各部门、各镇乡党委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必须报送县委备案审查。但下列文件不属于备案范围。
(1)人事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奖惩方面的文件;
.......
(5)其他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可反复适用的文件。
报备要求
(1)有件必备。凡依照《制定办法》制发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必须报送县委备案审查。县委办依据各制发机关报送的全部文件目录(各级各部门必须按要求于次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制发的党委(含党政联合发文)全部文件目录及电子文档报县委办法规秘书股,文件目录中所列文件涉密的,必须按列入文件的最高密级标注密级等级。)对报送县委备案审查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确认、核对,严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报、迟报、漏报、误报和选择性报备。
(2)时 .......
(六)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评估
清理。县委一般每5年对我县党内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根据清理情况及时对相关文件作出修改、废止等相应处理,并根据要求报送、发布清理结果。
评估。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起草部门和单位可以适时组织调研、评估,掌握我县党内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并提出修订完善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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