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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安分局 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A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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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9-06-14 10:03:37 |
信息简介: |
公安分局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我局在“诚信**”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下,坚持“突出职能作用,依法信息归集”,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公安工作紧密结合,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归集信用信息、加大打击处理等方面取得成效。现就2018年分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制度建设 分局成立了以区政府筹备组副组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8为组长的信用信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公共信用记录工作,指挥中心为牵头科室。分局指挥中心、法制大队等有关业务警种部门明确一名责任领导,统筹推进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承担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工作。坚持及时公开、及时读网,及时发现和解决信用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更新、不可用等问题。对开展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敷衍搪塞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发生不依法公开信用信息、工作弄虚作假不落实、公开不应公开的“双公示”信息等问题的,严肃追究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责任落实 分局明确具体承担信用信息管理职能的单位是主体责任单位,分局涉及治安、户政、出入境、禁毒、网安、消防等6个警种部门。按照信用信息工作“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公开原则,指挥中心牵头推进分局信用信息工作,协调法制、督察部门对各业务部门信用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进行检查测评;保密部门负责依照国家保密规定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对信用信息内容进行保密审查。要求各业务警种准确理解把握信用信息工作的具体内涵和要求,围绕“信用信息的内容、期限、方式、公开主体等重点环节,负责将本部门有关信用信息业务数据按区政府要求及时上报予以公示。 三、精心组织部署,协调统筹推进*************全文2000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