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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837党课:回望党史看党风严守纪律树正气
辽沈公 全文6088字30片
同志们:
根据安排,今天我们集中进行一次党课教育,主要是围绕“回望党史看党风严守纪律树正气”这一主题,和同志们一起谈谈心、作个交流。主要讲两个方面问题:
第一个方面,漫溯历史,回顾我党严明纪律的故事案例
纪律是党的生命,重视纪律、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一百年来,我们党栉风沐雨、历经坎坷,战胜风险挑战,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严明的纪律是重要保证。下面,我给大家讲几个小故事,以点带面,介绍一下不同时期我党抓纪律建设的情况。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19年—1949年)
毛主席、陈毅雪夜退礼的故事。1929年,毛主席率领红四军主力进抵江西瑞金城大柏地。当天晚上,毛泽东、陈毅等正在油灯下研究作战方案,一位战士进屋报告说,有几个商人送来一包东西,留下一封信就走了。打开包袱一看,是几百块银洋,信上写:“红军长官尊启,贵军大驾光临,有失远迎,不胜惶恐,为表薄意,敝商号特奉上银洋四百五,敬恳收下勿辞……”看过信后,毛主席深有感触说,这些商人认为我们红军会像国民党军队那样抢他们的商店,侵害他们的利益。这都是敌人谣言破坏的结果。随后,毛主席和陈毅一行提着马灯,顶着风雪,找到了那几个商人退还了银洋,并说:老板,我们是特地退礼来的,这钱请收回去。商人听了诚惶诚恐,说:长官,千万别嫌少,我们可以再加点。毛主席和蔼地说:老板,这钱我们一个子也不能要,请收回吧。紧接着又耐心向商人宣讲了红军的各项纪律。商人们这才放心收回了银洋。第二天,红四军在群众支持下,击退了国民党军队。战斗结束后,毛主席派红军战士帮助老百姓修理房屋,并亲自到“丰盛”号杂货店赔偿在战斗中被打坏的洋油桶等。红军官兵借用村民的门板也全部退还到各家各户。部队离开瑞金城大柏地,村民纷纷欢送红军,并且异口同声赞叹,“红军好,纪律严明,自古未有”。
毛主席坚持交食宿费的故事。1933年8月,时任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的毛泽东一行到江西省长胜县铲田区搞调查研究。中午时分,铲田区区长钟赤牯邀请毛主席到他家吃饭。看见满桌的酒菜,毛主席皱起眉头,不管钟赤牯怎么解释饭菜是自家产的,没有花公家一分钱,毛主席依然坚持去区政府吃,并要求把准备好的酒菜送到伤兵站给伤员吃。就这样,毛主席一行在区政府吃了中午饭,吃的是红薯和萝卜干,晚上吃的是芋头粥。第二天一早毛主席返程,他安排警卫员按规定向边区政府财政部结清食宿费。但区财政部长不肯收,说,毛主席吃的是粗茶淡饭,住的是祠堂庙角,又不是旅馆,我们收钱过意的去吗?再说毛主席是来工作的,又不是办私事,为公办事于情于理也收不得。警卫员无奈,只能匆匆上路去追毛主席。毛主席见警卫员没交钱就回来了,十分生气,要求他立马回去将钱结清。同行的江西军区参谋长陈奇涵看警卫员为难,就主动请缨去交食宿费。区财政部长知道这次必须收,就拿出账本,郑重记上,“1933年8月18日,主席毛泽东一行四人,照章交来食宿费大洋一元八角……”新中国成立后,这份账单保留在了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成为革命领袖廉洁自律、遵章守纪做表率的生动见证。
开除刘力功党籍的故事。抗日战争相持阶段,有些党员不愿意去前线和敌后根据地等环境艰苦险恶的地方工作。当时有一位叫刘力功的党员,在中央组织部党员训练班毕业后,在工作分配问题上与组织讲条件,经党组织多次教育仍坚持个人要求,不服从组织分配。经中央党务委员会讨论,认为应坚决开除他的党籍,以维护党的纪律。中央组织部遂开除刘力功党籍,并公布全党,以示警戒。这件事情作为反面教材,在当时引起了广大党员的深刻反思。
依法严肃处理肖玉璧的故事。1940年,老红军肖玉璧在担任边区税务分局局长期间,贪污受贿,利用职权卖军需品。案发后,肖玉璧被开除党籍,边区法院依法判处肖玉璧死刑。肖玉璧不服,写信向毛主席求情。毛主席在了解有关情况后表示,坚决拥护法院判决。1941年底,肖玉璧被处决。1942年1月5日,《解放日报》发表社论指出,在“廉洁政治”的地面上,不容许有一个“肖玉璧”式的莠草生长。有了,就拔掉它!正是通过对违法乱纪党员干部的严肃处理,一方面维护了党纪的威严,保持了党组织的纯洁性与战斗力;另一方面团结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保证了党的政策路线贯彻执行。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1978年)
……
(三)改革开放至今(1978年至今)
商业部长王磊“吃客饭”挨批的故事。1980年7月,在北京老字号“丰泽园”饭庄工作的青年陈爱武,给中纪委写了一封信,揭发了一些官员常常到饭庄大吃大喝,结账时却以工作名义,按照吃客饭的规定付费。时任商业部长王磊就是其中一位,1980年王磊两次到饭庄吃饭,应付费124.9元,但只付了19.52元。陈爱武的揭发,引起了中纪委的重视,也得到了新闻媒体的支持。《中国青年报》针对这类问题发表了报道,《人民日报》转载了《中国青年报》的报道,并在一版右上方登了两条消息:一是中纪委通报批评商业部长王磊在饭店吃喝不照付费的错误,表扬陈爱武揭露某些干部错误的斗争精神,希望各级纪委注意纠正不正之风;二是商业部党组讨论王磊同志错误,决定印发王磊检讨、发动商业部职工纠正部领导的不正之风。
……
第二个方面,知行合一,让铁的纪律成为我们的自觉遵循
纪律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既是限制约束,更是关心保护,既是警戒线、更是幸福线,需要我们辩证看待。在全面从严治军的大形势下,我们必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始终心有所畏、言有所忌、行有所止,自觉做到严守纪律规矩。
(一)心中有法规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当中最重要的法律,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柱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党的纪律也应该铭刻在每名党员的心里,否则就会出问题。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拿了别人不少钱,却认为只是人情交往,让别人花钱给自己装修房子,却认为是朋友间的情谊,从来不把这些行为当做是违纪违法。刘铁男是“法盲”吗?作为一个高级干部,他不但懂法,而且比我们一般人懂得还多、掌握得还精。这样的人,说起学法、知法、守法来头头是道,而现实中呢?把它当口号、当摆设,甚至私下里随意蔑视和践踏法律。我想,问题根源就是学法不走心、心中没有法,丧失了对法纪应有的信仰和敬畏。所以,我们大家不但要加强法纪学习,掌握基本的内容要求,更要做到入心入脑,真正把法纪视为戴在头上的“紧箍咒”、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违纪之害,使法纪观念成为不可撼动的思想防线。
(二)办事合法规
我们大部分同志手中或大或小都有一定权力,那么如何处事、如何用权呢?答案只有一个:按政策纪律和法规制度办。这里,我和大家交流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越是小事越要谨慎”。……
二是“越是开始越要重视”。心……
(三)行为守法规
列宁曾说过,有了规矩不遵守,比没了规矩还要坏。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合乎法规,既是底线要求,也是鲜明导向。我想在这里重点做两方面提示:
一是守住自己的欲望。明朝朱元璋,在一次教育大臣时讲到,老老实实地当官,守着自己的俸禄过日子,就像守着“一口井”,井水虽然不满,但可以天天有水喝;反之,就有被砍头的危险,你就一点水都喝不到。“守井”的思想就是告诉我们要合理地控制自己的欲望,不要有非分之想。对于我们党员干部来说,工资就是属于自己的这口井,虽然过不上锦衣玉食的生活,但也衣食无忧。如果不该伸的手伸了,不该破的戒破了,只怕连平常的日子都会失去。从现在党员干部生活水平看,个别同志出事并不是因为养家糊口、生计所迫,完全是个人看不清想不透、拿得起放不下,控制不住自己的贪欲。我看到过一种说法,叫作“生活守住30%便好”:一部高档手机70%的功能是没有用的,一款高档轿车70%的速度是多余的,一栋豪华别墅70%的面积是空闲的,一屋子衣物70%是闲置没用的,富翁挣的钱再多,70%是留给别人花的。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倍加珍惜个人的成绩和荣誉,算好政治账、声誉账、经济账和亲情账,绝不能因为一时的贪欲而毁了自己、害了家庭,只有自觉做到淡泊名利、节欲戒贪,老老实实靠工资生活、靠合法收入生活,才能换来家庭幸福、事业发展,一辈子的踏实。
二是守住交往的底线。……
同志们,纪律是党的生命,重视纪律、严明纪律是我们党的 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要始终把纪律刻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中,切实让纪律成为我们成长成才的保障,成为我们干事创业的保障。
最后,送给大家三句话,与同志们共勉,第一句: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第二句:位不在高,廉洁则名;权不在大,为公则灵。第三句:诱惑难抵挡,幸福不会长;廉政能坚守,安康到永久。
今天我就跟大家交流这么多,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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