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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党课

A7798 市委办公厅微党课
2021-04-26 07:48:04         0  加入收藏    阅读本文需要支付:30.00

  A7798 市委办公厅微党课


  三江全文6094字30片


  回望党史看党风 严守纪律树正气


  ——市委办公厅微党课


  同志们:


  根据安排,今天我们集中进行一次党课教育,主要是围绕“回望党史看党风严守纪律树正气”这一主题,和同志们一起谈谈心、作个交流。主要讲两个方面问题:


  第一个方面,漫溯历史,回顾我党严明纪律的故事案例


  纪律是党的生命,重视纪律、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一百年来,我们党栉风沐雨、历经坎坷,战胜风险挑战,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严明的纪律是重要保证。下面,我给大家讲几个小故事,以点带面,介绍一下不同时期我党抓纪律建设的情况。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19年—1949年)


  毛主席、陈毅雪夜退礼的故事。1929年,毛主席率领红四军主力进抵江西瑞金城大柏地。当天晚上,毛泽东、陈毅等正在油灯下研究作战方案,一位战士进屋报告说,有几个商人送来一包东西,留下一封信就走了。打开包袱一看,是几百块银洋,信上写:“红军长官尊启,贵军大驾光临,有失远迎,不胜惶恐,为表薄意,敝商号特奉上银洋四百五,敬恳收下勿辞……”看过信后,毛主席深有感触说,这些商人认为我们红军会像国民党军队那样抢他们的商店,侵害他们的利益。这都是敌人谣言破坏的结果。随后,毛主席和陈毅一行提着马灯,顶着风雪,找到了那几个商人退还了银洋,并说:老板,我们是特地退礼来的,这钱请收回去。商人听了诚惶诚恐,说:长官,千万别嫌少,我们可以再加点。毛主席和蔼地说:老板,这钱我们一个子也不能要,请收回吧。紧接着又耐心向商人宣讲了红军的各项纪律。商人们这才放心收回了银洋。第二天,红四军在群众支持下,击退了国民党军队。战斗结束后,毛主席派红军战士帮助老百姓修理房屋,并亲自到“丰盛”号杂货店赔偿在战斗中被打坏的洋油桶等。红军官兵借用村民的门板也全部退还到各家各户。部队离开瑞金城大柏地,村民纷纷欢送红军,并且异口同声赞叹,“红军好,纪律严明,自古未有”。


  毛主席坚持交食宿费的故事。……


  开除刘力功党籍的故事。抗日战争相持阶段,有些党员不愿意去前线和敌后根据地等环境艰苦险恶的地方工作。当时有一位叫刘力功的党员,在中央组织部党员训练班毕业后,在工作分配问题上与组织讲条件,经党组织多次教育仍坚持个人要求,不服从组织分配。经中央党务委员会讨论,认为应坚决开除他的党籍,以维护党的纪律。中央组织部遂开除刘力功党籍,并公布全党,以示警戒。这件事情作为反面教材,在当时引起了广大党员的深刻反思。


  依法严肃处理肖玉璧的故事。……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1978年)


  枪毙刘青山、张子善的故事。……


  (三)改革开放至今(1978年至今)


  商业部长王磊“吃客饭”挨批的故事。1980年7月,在北京老字号“丰泽园”饭庄工作的青年陈爱武,给中纪委写了一封信,揭发了一些官员常常到饭庄大吃大喝,结账时却以工作名义,按照吃客饭的规定付费。时任商业部长王磊就是其中一位,1980年王磊两次到饭庄吃饭,应付费124.9元,但只付了19.52元。陈爱武的揭发,引起了中纪委的重视,也得到了新闻媒体的支持。《中国青年报》针对这类问题发表了报道,《人民日报》转载了《中国青年报》的报道,并在一版右上方登了两条消息:一是中纪委通报批评商业部长王磊在饭店吃喝不照付费的错误,表扬陈爱武揭露某些干部错误的斗争精神,希望各级纪委注意纠正不正之风;二是商业部党组讨论王磊同志错误,决定印发王磊检讨、发动商业部职工纠正部领导的不正之风。


  习主席狠抓党的纪律建设。……


  可以说,我党的百年历史,就是不断加强纪律建设,与歪风邪气做斗争的历史。历史实践也多次证明,一个政党,只有不断加强纪律建设,巩固良好作风,才能赢得民心、树立威望,永葆生机和活力;反之,如果任凭纪律涣散、问题滋生蔓延,就会失去民心,上演亡党亡国的悲剧。


  第二个方面,知行合一,让铁的纪律成为我们的自觉遵循


  纪律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既是限制约束,更是关心保护,既是警戒线、更是幸福线,需要我们辩证看待。在全面从严治军的大形势下,我们必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始终心有所畏、言有所忌、行有所止,自觉做到严守纪律规矩。


  (一)心中有法规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当中最重要的法律,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柱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党的纪律也应该铭刻在每名党员的心里,否则就会出问题。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拿了别人不少钱,却认为只是人情交往,让别人花钱给自己装修房子,却认为是朋友间的情谊,从来不把这些行为当做是违纪违法。刘铁男是“法盲”吗?作为一个高级干部,他不但懂法,而且比我们一般人懂得还多、掌握得还精。这样的人,说起学法、知法、守法来头头是道,而现实中呢?把它当口号、当摆设,甚至私下里随意蔑视和践踏法律。我想,问题根源就是学法不走心、心中没有法,丧失了对法纪应有的信仰和敬畏。所以,我们大家不但要加强法纪学习,掌握基本的内容要求,更要做到入心入脑,真正把法纪视为戴在头上的“紧箍咒”、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违纪之害,使法纪观念成为不可撼动的思想防线。


  (二)办事合法规


  我们大部分同志手中或大或小都有一定权力,那么如何处事、如何用权呢?答案只有一个:按政策纪律和法规制度办。这里,我和大家交流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越是小事越要谨慎”。……


  二是“越是开始越要重视”。心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的“门槛效应”:一个人一旦接受了第一个较低层次的要求,往往容易接受更高层次的要求;相反,如果拒绝第一个要求,也往往会拒绝第二个要求。这种效应又被称为“得寸进尺效应”。同样的道理,一个人如果接受了别人第一次贿赂,往往容易出现更多更大的腐败行为;如果能够拒绝第一次诱惑,也往往会拒绝第二次诱惑。能不能把住第一次、守好第一道防线,对我们党员干部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现实生活中,有的同志认为“偶尔违规一下、打个擦边球”没啥了不起,甚至拿“仅此一次”“下不为例”为自己开脱。大家要认识到,有了第一次的尝试,就会出现第二次的默认、第三次的麻木、第四次就会顺其自然、心安理得。在错误的方向上,“第一次”是最危险的、最致命的,是把自己从好人变成坏人的那一次!是被人抓住把柄、从此被牵着鼻子走的那一次!是自己由遵规守纪走向违纪违法的那一次!大家千万不能以“就这一次不要紧”来安慰自己,如果已经有了第一次,就要立即改正错误,接受组织的帮助,把第一次变成最后一次。


  (三)行为守法规


  列宁曾说过,有了规矩不遵守,比没了规矩还要坏。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合乎法规,既是底线要求,也是鲜明导向。我想在这里重点做两方面提示:


  一是守住自己的欲望。……


  二是守住交往的底线。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朋友圈、交往圈体现了一个人的档次和水平。交对朋友,一生受益;交错朋友,深受其害。有人对近年来一些违纪违法者的忏悔录进行了梳理,很多违纪违法者在反思原因时,都将“交友不慎,被人围猎”作为重要一条,比例达到了50%以上。有个现象值得我们关注:这些出问题的党员干部大多喜欢交往商人、老板。他们一次次地给党员干部本人、亲属送钱送物,一起吃喝玩乐,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没出事之前,这些干部会和商人搞一些“攻守同盟”,商人们也都拍着胸脯保证,绝对不会说出去。但东窗事发后,这些商人往往第一时间就把干部给供出来,一点都不隐瞒。俗话说:“以利相交,利尽则散。”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为什么社会上的人乐意跟大家交往,有的甚至跟你称兄道弟,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看重的是你头顶上的光环,把大家当作“资源”来利用,当作“潜力股”来投资,等到适当的时机,“连本带利”一起讨回。交往中如果我们不注重加以甄别,什么人都敢交,什么地方都敢去,什么饭都敢吃,就有可能掉入陷阱,被所谓的朋友俘获、拉下水。大家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的政治身份,从讲原则、讲法纪、讲规矩的高度看待人际交往,自觉远离各种“小圈子”“小兄弟”,谨防落入别人的“圈套”,始终做到擦亮眼睛、择善而交,不给别有用心者以可乘之机,自觉维护办公厅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纪律是党的生命,重视纪律、严明纪律是我们党的 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要始终把纪律刻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中,切实让纪律成为我们成长成才的保障,成为我们干事创业的保障。


  最后,送给大家三句话,与同志们共勉,第一句: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第二句:位不在高,廉洁则名;权不在大,为公则灵。第三句:诱惑难抵挡,幸福不会长;廉政能坚守,安康到永久。


  今天我就跟大家交流这么多,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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